狼又来了!河北各市环保预警又突袭钢市~
2016/12/15 9:06:06 来源:钢铁王国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廊坊、沧州、唐山市于12月13日24: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其他区域继续执行Ⅱ级预警。
市场传言,河北钢厂自16日起限产50%。
对全省约40家钢厂的调查,大部分钢厂表示未接到相关限产50%的通知,市场传言较多。目前环保限产政策对产量有0-30%的影响,各钢厂比例不一,多数影响的是烧结,但是通过购买烧结矿可以弥补。高炉目前基本没有影响,检修高炉,多数是临时性检修或年底的大修。
从近两个月内环保限产政策来看,限产已经成为常态,实际产量的影响远远低于舆论及心态的影响,市场人士后期应保持淡定的心态。
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污染控制分区:
区域一(中南部):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和定州、辛集市
区域二(中东部):唐山、沧州市
区域三(北部):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应急响应也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基本对生产无影响)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设区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全天或白天禁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最低减少2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有影响)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根据重污染程度由省、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设区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对非营运机动车,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市、县(市、区)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实现应急减排目标。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有影响)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当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省、市及县(市、区)教育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设区市主城区、县(市)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有条件的市免除公交乘车费用。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最低减少40%以上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原材料用量大的企业,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市、县(市、区)主城区及以外10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