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龙门口水库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2012/8/29 17:04:44 来源: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渝水区龙门口水库灌区节水灌溉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余市渝水区龙门口水库灌区节水灌溉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渝水区南安乡。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约26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07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51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渝水区龙门口水库灌区渠道衬砌和加固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
购买考试用书 原件(原核发的副本无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询该企业诚信情况
网(www.jxal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
施工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售后不退。资料费请与投标保证金一同汇入招标文件指定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执行省水利厅全省施工企业在赣管理人员指纹影像考勤制度,不能达到考勤要求的,视该企业为转包工程,将终止其继续施工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余市渝水区龙门口水库灌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新余市胜利北路18号
联 系 人:张颖宇
电 话:150839774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肖丽红
电 话:0791-88463410
网 址:www.jxal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