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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共同推进港建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7/20 11:33:42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7月19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在河北秦皇岛召开港口建设费落实征管工作北方片区座谈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出席会议并要求,统一认识、细化方案,共同推进港建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宏峰强调,在港口政企分开、市场化运营的新形势下,调整港建费征收政策,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是建立持续、稳定的港口建设发展财政支持体系的要求。相关各方要从发展大局出发,统一认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港建费征收政策调整的决策精神,建立和完善合作、联动机制,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平稳过渡、和谐衔接,共同推进港建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实行了25年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根据《办法》,港建费征收主体由港口企业改为海事管理机构,有利于政府性基金实行更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还将港建费征收标准下调20%,并统一规定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成比例。

  与会的北方片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港口企业等单位代表均表示,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规范港建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利于政府履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职责,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

  19日上午,高宏峰还主持召开了港建费落实征管工作调研会,听取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港口集团关于地方留成资金使用管理建议、配合海事机构做好征管工作相关措施的汇报,并赴河北海事局了解港建费征管工作组织架构、人员安排、委托代征计划等情况。据悉,河北海事局以“倒计时”的方式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步骤、内容和职责分工,全力保障顺利接管、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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