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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水运发展确立发展蓝图

2011/4/14 11:41:33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十二五”开局之际,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3月1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船舶、平安水运和绿色水运方面的具体发展目标。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5年末,内河航运要建成1.3万公里高等级航道,力争基本实现《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全面或基本达到规划标准,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60%达到规划标准,力争开通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

  港口方面。以内河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设,建成一批集装箱、汽车滚装、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

  运输船舶方面。内河船型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其中,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和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800载重吨,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平安水运方面。加快建设长江干线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搜救体系,在长江、珠江和黑龙江水系以及京杭运河的重要航段,监管搜救力量应急反应能力明显提升。

  绿色水运方面。加快建设“两型”港口,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型的船舶大量投入使用,船舶流动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意见》将内河水运发展六项主要任务细化为八项重点工作,力求突出重点,促进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3月22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在接受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时,就《实施意见》中的八项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阐述。

  加快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重点实施中游荆江河段(宜昌至城陵矶段)航道治理、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南京两大工程,全面带动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迈上新台阶。

  加快其他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实施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工程,建设贵港、桂平二线和长洲三线、四线船闸。实施京杭运河苏南段和浙江段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加快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等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积极推进嘉陵江、汉江、赣江、淮河、松花江等高等级航道和界河航道建设。

  加快内河主要港口和部分重要港区建设。加快老旧码头的加固改造和港区功能调整。实现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与内河主要集装箱港区的联接。推进主要港口向货物中转基地、大宗货物交易中心发展,逐步建成综合货运枢纽。

  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制定出台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尽快落实长江沿线地方政府船型标准化配套资金。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标准船型,发展高效、安全、绿色船舶。落实《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和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和单壳油船。

  着力提升航道及设施养护与管理水平。制定实施《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展内河航道定级或重新评定工作,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和更新改造,健全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强化内河航道行政执法。

  着力优化内河水运结构。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继续推进内河航运的公司化经营;完善江海直达、干支直达、江海转运运输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集装箱、大宗货物的水铁联运;鼓励港航企业延伸产业链。

  着力提高内河水运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及治安防控能力建设,以长江干线为重点建设监控有力、反应快速的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搜救体系,制定内河防污染、水上搜救和航道保畅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着力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内河水运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运营全过程。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运输工具和装卸设施。加强船舶流动污染源控制。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等重点地区建设船舶溢油和危险品应急基地。

  《实施意见》指出,内河航运的发展要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促进内河水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宋德星表示,加快内河水运发展已成为“十二五”期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其本身就是从战略结构上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完善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一是统筹规划,加强规划间协调和衔接。编制好“十二五”内河水运发展规划、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和各主要水系发展规划,配合做好“两横一纵两网”高等级航道建设规划审批工作,配合其他部委完成各大流域综合规划修订工作。

  二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实现与其他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加强主要港口的铁路、公路集疏运通道建设,实现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与内河主要集装箱港区的联接,主要港口要逐步建成综合运输枢纽,并加强与其他综合枢纽之间的衔接;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协作,从政策法规、运输单证、作业流程、标准规范等方面加强协调,促进集装箱、大宗货物的水铁联运,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延伸港口服务腹地范围,拓展港口服务功能,促进沿江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使长江水运成为流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骨干。

  三是加快结构调整,提升内河水运发展质量和效益。以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为重点,优化运力结构;鼓励内河个体联户实行公司化经营,积极推进内河旅客、危险品运输的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优化运输组织,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干支直达和江海联运,实现航道、港口、船舶和支持保障系统的协调发展。

  四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水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涉水部门的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做到防洪、航运和发电的统筹兼顾和共同发展。内河水运发展要有利于水利和防洪,同时也要求新建水利水电枢纽和桥梁等基础设施时,要充分考虑内河水运发展的要求,防止出现新的碍航、断航情况,同时对有复航价值的枢纽、航道,逐步进行复航建设或改造。加强“航电结合、以电养航、滚动发展”的航电枢纽建设,积极推进重要支流的全线渠化。

  为顺利实现《实施意见》的各项具体发展目标,交通运输部采取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建设。

  在3月23日举行的“交通运输部2011年度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交通运输部将紧紧抓住“十二五”重要机遇战略期,加快推进内河水运发展建设。将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制定内河水运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第一,到2015年,力争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比“十一五”末增加30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增加13亿吨,这也对应了港区的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的要求;船舶平均吨位提高67%,达到平均吨位800吨左右;单位运输成本较2010年降低10%。

  第二,加大投资力度。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内河水运建设达到2000亿元,是“十一五”期的两倍。其中,中央投资占450亿元,是“十一五”期的2.7倍。

  第三,进一步加强航运管理。包括船舶运输的规范、市场监管以及加快《航道法》立法进程。

  第四,推动科技进步创新。一是产业标准化推进;二是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三是淘汰老旧船舶;四是建立数字航道,特别是公共信息的服务平台。

  第五,完善协调机制。目前在长江沿线,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关于黄金水道建设的部省际间的协调和协商机制,“十二五”期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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