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29、30、39、48号住宅楼工程本工程不分标段
2008/8/25 8:47:09 来源:中钢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1、承德万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29、30、39、48号住宅楼工程,已由县政府批准建设,并在招标办进行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29、30、39、48号住宅楼工程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9号楼7869平方米、30号楼6175平方米、39号楼3349平方米、48号楼27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104平方米、层数均为六层、均为砖混结构
建设地点:平泉县万馨花园北侧
发包方式:中标价一次性包死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预计开工日期: 2008年9月28日开工至2009年10月30日竣工,日历日398天
(2)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
3、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凡对本次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同时在河北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8月29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08年9月02日12时 00 分前送至招标人且不退回。 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平泉县丽水花都小区29、30、39、48号住宅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8、招标人将于2008年9月3日向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1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平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承德万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泉县万馨花园南侧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孙殿全
报名联系人:何金福
联系电话:0314-6203566
招标代理机构:平泉县方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泉县平泉镇喧哗街2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冉洪潮
联系人:张晓强
联系电话:0314-6021090、1393243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