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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西店镇中心商业广场工程

2008/8/4 8:35:56   来源:中钢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工程名称:西店镇中心商业广场工程

  工程地点:宁海县西店镇西店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6360.7平方米,其中公寓楼面积16500平方米;一至四层非公寓楼面积7125平方米;屋顶设备层面积11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620.7平方米。

  预算造价(万元):约5411 万元

  质量要求: 达到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工期(天):565天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工民建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及以上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要求项目经理2005年至今曾承建一项层高16层及以上的民用建筑的工程业绩;

  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8月 5日8:30时—11:30时   14:30--17:00时止(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附企业任命文件)]

  7、项目经理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 竣工备案记录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竣工日期为准)

  8、其他资料

  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其他要求:

  1、县外企业在报名前须按宁海县建设局[2003]205文办好相关手续;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2、投标报名截止前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须符合《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07]473号)要求。

  招文件获取: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书上的方式提交 捌拾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招标人(盖章):宁波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6682519

  办公地址:西店镇西店南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丽  许丹

  联系电话:0574-87841365  87841856

  办公地址:宁波市兴宁路42号(金汇大厦 503)

  传真:  0574-8784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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