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工程施工项目
2008/7/17 8:25:41 来源:中钢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衡发改投[200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税务局总局专项拔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MDZB2008-0703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50号街区
2.3、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工程
2.4、工程概况:占地面积22186.3 M2,框剪结构,地上11层,地下1层,外墙为干挂石材或玻璃幕墙装修。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212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28 M2,地下建筑面积1900 M2。
2.5、招标范围:土建及装修、水电、空调、消防安装及弱电。
2.6、计划总投资:约3000万元
2.7、工期:要求工期为520日历天。计划于2008年8月28日开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具有相应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均须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携带:①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⑤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②、③、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①、④留原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环城北路101号建工局六楼)经审查合格签认后,可在中国衡阳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网站网址为www.hnhyjs.com,并输入您本单位帐号与密码)。报名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现场向招标代理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29日9:00时,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交易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衡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 衡阳市常胜西路8号
邮编: 421001
联系人: 贺峻峰
电话(传真):0734-8832910
招标代理机构: 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常胜中路4号(建设银行石鼓支行4楼)
邮编:421001
联系人: 唐巍崧 何丹
电话(传真):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