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2008/7/17 8:14:35 来源:中钢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1. 建阳市地方税务局(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 FJHL(JF)2008015的建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装修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建阳市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框架八层,建筑面积约6250m2,投资人民币约500万元;
2.2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建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装修工程施工图中的装饰装修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建阳市地方税务局(童游崇阳北路) ;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施工条件具备 。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 年 8 月,总工期 12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______;
2.7.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5 日至 2008 年 7 月 20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出售地点为 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地址:建阳市西市街66号)。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造价、招标文件电子文本)、图纸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不低于经注册的贰级(含临时)建筑工程建造师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安全考核证。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陆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8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建设局负一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建造师(含临时)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建阳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建阳市中山路22号 ,邮编: 354200
电 话: 5828920
联系人: 张南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阳市西市街66号(建阳公司),邮 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1965、5829965 传 真: 0599-5821965
联系人: 小刘、小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
帐 号: 35001677207052502713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建设局负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