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广辖区专用道路2008年大修工程
2008/7/14 11:16:07 来源:中国钢材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长广辖区专用道路2008年大修工程已由浙公路复[2008]32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08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长兴县公路管理段为长广辖区专用道路2008年大修工程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
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 本次招标为长广辖区专用道路2008年大修工程,分1个施工合同段。主
要工程内容为:牛五线:K0+000-K4+688、燕七线:K0+000-K1+288、牛独线:K0+000-K1+000、方千线:K0+000-K1+216、长牛线:K35+000-K41+905,共15.097KM。
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有意向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4日至7月18日9:30至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复印件到长兴县公路管理段(长兴县雉城镇迎宾大道51号长兴县公路管理段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72-6231919)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5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6、招标人定于2008年8月5日9:30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2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出具,不得由公司、办事处或项目部等出具,否则无效。投标担保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期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开户银行: 长兴工行雉城分理处
帐 号: 1205270409021201634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招标人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迎宾大道51号
邮 编:313100
电 话:0572-6231919
传 真:0572-6230930
联系人:顾淦龙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