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计[2002]354号及356号文批准,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番禺区市广路绿化供水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市广路绿化供水管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26902
招标代理: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8682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市广路全线的绿化供水管的施工,施工范围6635米,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完成绿化供水管的埋管、顶管及路面破挖、修复等内容。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220万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七、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7 月 10 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3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报名窗口。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不含暂三级)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或提供穗建筑2008【192】号文第二条要求的备案承诺书,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本省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并书面承诺如不能完成建造师执业注册将承担全部责任,可使用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的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属外省进穗企业,须同时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经理证延期文件且在使用有效期内。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建造师注册名单之列。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并提供完成初始注册的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显示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公布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名单之列,或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证明。提供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能显示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或初审证明,并提供本人项目经理证,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项目经理证书的专业为准。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和C类);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7 月 10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非择优随机抽取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且不超过20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递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的则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的作资料无效处理),递交的资料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资料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并在资料的骑缝处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摇珠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01。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