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江道燃气管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计[2005]139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工商行贷款及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括: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单位工程名称、规模、结构类型、计划工期等)
中压天然气管道,防腐钢管管径DN300-500mm,总长2250m,燃气流量约72万立方米/日,0.4Mpa。
2.2 工程建设地点: 丽江道与卫津南路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为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工程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6月30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82号窗口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08 年 3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至 2008 年 3月 31日 9 时 30 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日期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大沽南路814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成都道60号
联系人: 高秀娟 电话:23043422 传 真:2304344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大沽南路814号
联系人: 宗麟博 手机:13752334615
电话: 28222189 传 真:2822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