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保卷入钢贸漩涡 应收代偿净额超17亿
2013/11/14 8:34:4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近日,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投保”)被联合资信列入了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原因是受钢贸行业风险暴露的影响,截至2013年9月末,扣除减值准备后,中投保应收代位追偿款净额达17.47亿元。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上海地区的诉讼案件中,中投保作为原告的诉讼仍有27宗正在等待开庭。“互保的现象严重,并且有的抵押物变现能力弱,即使能打赢官司,能否追回大部分的代偿款仍需要关注。”11月13日,上海一位熟悉钢贸贷款的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钢贸代偿支出倍增
受钢贸行业风险暴露的影响,中投保的钢贸融资担保业务发生大规模的代偿现象。截至2013年9月末,扣除减值准备后,中投保应收代位追偿款净额达17.47亿元,另外钢贸担保业务的在担保余额仍有0.39亿元。
中诚信国际一份报告认为,在中国投资担保公司的2011、2012年财报中就显示,其间接性融资担保业务中钢贸行业集中度较高,且集中在上海地区。从其被保客户的行业分类来看,钢材贸易占比为4.69%,排名第四位。
“当时因为银行很看好钢贸业务贷款的前景,并且担保费也起码有3个百分点,所以不少担保公司都参与了钢贸业务。”上述银行业人士表示。
2012年6月末,中投保的钢贸通担保余额达32.84亿元。受上海地区钢贸业务系统风险爆发的影响,代偿现象陆续出现。中投保2012年的担保代偿支出同比增幅较大,达到5.66亿元;然而在2013年,中投保的钢贸通担保面临更大的代偿支出压力,代偿情况恶化更为明显。
评级机构认为,虽然中投保在钢贸融资担保业务中设置了较为齐全的反担保措施,但是较大规模的代偿款追偿进度和实际损失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并且诉讼周期较长,部分抵押物的变现能力较弱。
上述银行业人士介绍,钢贸贷款的通行做法是,若担保公司在钢贸企业的银行贷款中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其中的措施和抵押物包括:原材料、机器、半成品等银行不太青睐的动产;银行不接受的房产,因为往往已经被抵押过;其他关联方做担保等。
所幸的是,得益于代偿支出压力的释放、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流动性支持,中投保目前总体业务仍稳定,流动性水平正常。
追偿成疑
上海正是中投保钢贸融资担保业务的“伤心地”。据记者了解,从11月13日起,目前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华东分公司以追偿权纠纷为由,作为原告至少已经有27单诉讼案件。
在被告方中,多为金属材料、钢铁、建材公司等涉及钢铁贸易流通的企业以及自然人,并且在每宗诉讼中的被告数量都是众多,有的案件中被告人数量甚至达到了24人。
“因为互保的现象比较普遍,钢贸合同中的担保方、关联方往往很多,所以每个案件都涉及众多自然人、企业。”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海波表示。
他认为,现在这类钢贸诉讼的焦点往往在执行环节。即使通过司法程序追偿,在法院最终判决后,正是因为互保现象很严重以及钢价的持续低迷,抵押物的处置价值还能否完全覆盖代偿金额也是未知数。
“在有的案例中,钢贸企业先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再抵押给小贷公司、典当行,最后则是民间借贷,总共涉及的借款金额往往超过房屋价值的100%。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处置抵押物时,债权人很多,抵押物价值能否覆盖各家的借款金额很难判断;二是房产等抵押物的第一顺位往往是银行,担保公司排在其后。”上述银行业人士表示。
除了钢贸行业外,中投保的债券担保业务也开始面临压力。在2011年,上海杨浦中小企业第一期集合票据发行,募集资金3.35亿元,期限3年,到期兑付日为2014年1月21日。
在10月底,联合发行人之一上海同捷科技股份公司表示,其发行金额1亿元,本应在集合票据到期兑付日前3个月(即2013年10月21日)向偿债专户存入应兑付本金的10%(本金1000万元)。但因其现金流紧张,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无法按期将上述应付本金款项存入偿债专户。如果到期仍无法偿还投资人的本息,将由集合票据担保人——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行代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