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须触及利益格局
2013/11/27 8:36: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自从国务院部署化解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公布以后,各地纷纷推出许多举措。有的地方集中拆除钢铁企业高炉,有的地方宣布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这轮化解产能过剩的攻坚之战,应会逐渐释放出效应。不过,困难与阻力也是明显的。产能过剩这个老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近日即有媒体报道称,“推倒一座旧高炉,重上一座新高炉”的问题依然存在。这表明了求解产能过剩难题的复杂性。
产能过剩是个经济现象。这一现象不会孤立地存在,而是与整个大的经济环境联系在一起。目前的问题在于,想依靠外部市场的复苏来化解国内产能过剩已是难以指望,而内部需求在短时间内扩大亦非易事,这就要求必须从供应角度考虑,即是要化解过剩的产能。
产能过剩对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会产生负面作用。这一问题解决的质量如何,关乎未来中国经济的整体质量。质量高,就能带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反之,则可能引发诸多新矛盾甚至导致经济危机。在这个意义上,中央高度重视化解产能过剩,确实是高瞻远瞩。
化解产能过剩一定需要系统性的方案,包括某些行政手段、宏观政策调节、法律调控等都是题中应有之义。比如,过剩产能预警机制、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改造,以及一定的法律标准与执法力度,皆为必要的技术性手段。不过,产能过剩的化解不单单是个技术层面的问题,在本质上,化解产能过剩需要触及、调整利益格局。
应该看到,国内的产能过剩,除了市场自身的盲目因素之外,还有政府之手不当干预的原因。在过去30多年里,地方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热情可谓天下罕见——这背后有制度性因素。在目前的政府治理机制之下,在现行政绩考核方式的“指挥棒”下,地方官员受到激励,热衷发展经济。
地方官员发展经济的热情,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导致了不少问题的出现。一些地方采取税收减免、土地优惠、财政补贴、降低能源资源价格甚至是放宽环境、社保标准来招商引资,导致某些产业一哄而上。而在出现产能过剩之后,一些地方政府基于自身的、局部的利益动机,仍旧坚持增加产能,以图实现短期政绩。至于这些过剩产能未来如何消化,并不在于其考虑范围之内。所谓“一届借债政府、一届还债政府”的问题,相信很多官员都有亲身体会。
基于短期政绩的利益考量,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财税既得利益,有些地方官员屡屡动用地方政府补贴去支撑过剩产能。更让人惊讶的是,对于一些明确要求退出的产能,有些地方也不认真执行政策,或拖延执行政策,甚至依然用财政补贴支持这些过剩产能。这样的做法,既损害了中央政令的权威性,也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其危害性不可小视。
由此亦可看出,许多的产能过剩,关键还在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理不清楚,还在于市场没能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当一些地方政府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以牺牲环境、资源等为代价来推高过剩产能时,这就错得有些太远了。中央针对消化过剩产能的指导思路是“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要做到这些,一些地方官员首先必须端正政绩观。同时,区域规划和产业政策方面的衔接,也须更流畅合理。
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是一个会产生阵痛的过程。可以说,某些痛楚无可回避,涉及就业、银行资产质量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问题。这其中,调整利益格局只是给某些人造成痛楚,不得不为。不触及既有利益格局,化解产能过剩之役就很难真正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