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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问责力度

2013/12/5 8:53:31   来源:太原晚报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昨日,记者从省经信委了解到,山西省将开展本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督查考核及全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政效能督查。若发现未关停、未拆除的落后产能企业等情况,将立即采取停电等强制性措施,并问责市、县长及相关责任人。

  山西省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涉及63户企业的落后产能设备,分布在电力、炼铁、焦炭、水泥、铁合金、电石、造纸、印染等行业。其中,位于太原市的有3家企业。焦化行业中,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焦化厂需淘汰1组焦炉,产能100万吨;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淘汰1组焦炉,产能90万吨;造纸行业中,太原市龙盛伟纸业有限公司需淘汰一条废纸制浆生产线、5台除渣器、浆泵15台等,产能3.6万吨。

  为确保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等将联合对各市政府2013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对各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督查。督查考核内容包括:对各市自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2013年及以往年度未完成淘汰验收任务的项目进行逐户现场核查等。督查过程中,对未关停、未拆除的企业将立即采取停电等强制性措施;对虚报、谎报已经拆除,但未拆除、仍在生产的企业除采取停电等强制性措施;对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任务的企业,取消焦炭生产排污费优惠资格,恢复原征收标准;取消其焦炭经营资格,停止其煤炭、焦炭运销票据发放;地方政府依规对其执行淘汰类水价、惩罚性电价。

  “发现上述问题后,都要下达监察建议,问责市、县长及相关责任人。”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地方政府需进行立即整改,确保12月31日前拆除到位,或完成重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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