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企业面临的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钢铁需求高消费、低增长的趋势已十分明显。
这正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经过程,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经阶段。经过过剩经济状态下的市场竞争和企业战略调整,以及相应的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必将推动一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经济治理走向成熟。
一定的产能过剩并不都是坏事。它可以激励竞争,平抑和稳定市场价格。特别是中国经济发展阶段进入钢铁高消费低增长时期后,一定的产能过剩会推动钢铁企业进行经营战略调整,转变经营发展方式。
实际上,中国钢铁产业已经对变化了的市场做出了切实的调整。目前,除了前期的遗留项目外,今后几年钢铁企业很少有新增铁、钢产能的扩建计划。
2013年11月下旬,全国粗钢产量日均209.1万吨。由于市场价格下滑,尽管钢厂面临减产的压力,但实际上2013年全国粗钢日均产量,始终围绕210万吨上下波动,社会库存还出现小幅回落趋势。种种迹象表明,钢铁企业为了稳定市场价格和减少企业亏损风险,合理减少产量,基本实现了产量和产能过剩压力之间的平衡。
然而,由于2013年持续的雾霾天气,迫使政府加大了对钢铁企业淘汰落后工作的力度。这里就有两个问题值得商榷。什么是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式是什么?
在过去,传统概念的企业落后产能是指生产设备落后,产品低级,现如今的企业产能落后的概念,更多的是指向环保、节能和生产设备的落后。
环保是执法问题,节能是政府政策支持问题,生产设备落后则是市场竞争问题,这三者不可混淆。
如果用行政执法的方式来拆除落后设备,或用市场来代替环保执法,则本末倒置,不仅难以达到目标,还会带来产业的混乱。
钢铁产量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在产能过剩、钢铁产量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淘汰落后,对于达标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钢铁价格都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淘汰落后只应是国家对企业经济调控政策的一部分。同时要依据钢铁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在这个关键时期,为企业发展战略做好指导,全方位帮助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走出困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要求,这是需要落到实处。
解决钢铁产能过剩,同解决任何重大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一样,都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综合对策,需要分清哪些是政府职能责任,哪些需要让市场机制解决。
此外,化解钢铁产能过剩问题要有点现代经济学思想。有的过剩是由于没有需求而产生的,有的过剩,则是因改革和政策调整滞后,潜在需求无法释放,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因此,无论政策走向,还是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谋发展都不能离开这个时期的特点。政府要科学决策和改善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的稳定运行,通过释放潜在内需,化解一部分产能过剩的压力,为企业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权力和信贷手段严格控制新建炼铁、炼钢产能,实行产能增长同钢铁需求增长相协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的规定。坚决关停和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企业;可以通过制定行业节能标准和给予科技补贴和贷款,支持企业改造高能耗的设备,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水平。
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控投资和产能控制,让市场决定优胜劣汰。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建设,为企业创造资产整合和企业重组的市场环境。
如果政府过多直接干预企业产能问题,效果不会理想。政府应通过深化政府职能改革,更多地关注钢铁企业的战略调整,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