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根:上半年河北等5省市钢材出口量占全国八成
2015/7/28 10:00:11 来源:中钢网资讯研究院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7月中下旬,上半年国内经济数据正陆续出炉。《2015年6月全国钢材分省市出口统计》表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国共出口钢材5251.9万吨,价值327.252亿美元。其中,河北省出口钢材1753.2万吨,占全国钢材总出口量的三分之一;河北、江苏、辽宁、山东、天津等5省市钢材出口量合计超过4000万吨,约占全国钢材总出口量的80%。
对上半年国内钢材出口数据做进一步研究发现,单纯从出口数量来看,河北省以1753.2万吨的出口量当之无愧排名第一。紧邻其后的是江苏省,出口量直逼900万吨,达到889.3万吨;辽宁省以660.6万吨的出口量位列三甲;山东省的出口量也突破500万吨,达到544.2万吨,排名第四;天津市的出口量突破300万吨,达到316.9万吨,跻身前五。河北、江苏、辽宁、山东和天津的出口量占全国钢材出口总量的比例依次为33.4%、16.9%、12.6%、10.4%和6.0%,此五者之和为79.3%,接近于80%。上半年钢材出口量达到100万吨以上的地区还有浙江省、上海市和广东省,依次为145.6万吨、139.9万吨和112.2万吨;出口量在100万吨至50万吨之间的地区有山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和江西省,依次为81.7万吨、80.3万吨、76.0万吨、71.7万吨、68.3万吨和57.8万吨。此外,河南、四川、吉林、北京、福建、黑龙江、重庆、云南及新疆等9省份钢材出口量均在50万吨以下、10万吨以上。其余省份上半年钢材出口量均在10万吨以下。
而从出口金额来看,河北省同样以81.115亿美元领先全国,江苏省则以58.036亿美元继续位居第二;而辽宁省与山东省相比虽然在出口量上有超过100万吨的优势,但是二者的出口金额却基本相当,甚至前者还稍逊于后者(32.630亿美元vs 32.753亿美元),因此山东省排名第三,辽宁省屈居第四;天津市以20.023亿美元继续排第五。不过,排名第六的广东省却以19.367亿美元的出口额直逼天津市,虽然前者的出口量只有后者的三分之一稍强(具体地说,广东省的出口量是天津市出口量的35.4%)。浙江省与上海市的出口金额分别为16.135亿美元和13.963亿美元,排第七和第八。山西省以11.317亿美元排第九;湖北省以5.269亿美元跻身前十。河北、江苏、山东、辽宁、天津、广东、浙江、上海、山西和湖北等出口金额前十省份占全国钢材出口总金额的比例依次为24.8%、17.7%、10.0%、10.0%、6.1%、5.9%、4.9%、4.3%、3.5%和1.6%。
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安徽省与山西省的出口量基本相当,但前者的出口金额却大约只有后者的四成(具体数据为41.4%)。究其原因,安徽出口的钢材基本为普通钢材,而山西出口的钢材有不少的不锈钢。此外,湖北省钢材出口量明显少于安徽、内蒙古及湖南等省份,而其出口金额却明显高于这些地区,其差距可能主要来源于湖北省出口了相当数量的中高档电工钢,而其他地区出口的几乎都是普通钢。
从出口平均价格来看,上半年全国钢材出口平均价格为623美元/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72美元/吨,下降21.6%。出口量较大的省份平均价格普遍较低。出口量最多的5个省份,平均价格都低于700美元/吨。虽然江苏省平均价格高于全国均价,但也只有653美元/吨;天津市的出口均价接近于全国平均价格,为632美元/吨。而河北省与辽宁省的出口均价分别低至463美元/吨和494美元/吨。出口平均价格较高的是广东、浙江、上海、山西、四川、福建等省市,其均价大都在1000美元/吨以上(这里仅上海市均价最低,为998美元/吨)。其中,广东省出口均价最高,为1726美元/吨。其他省份出口均价特别低的有吉林、内蒙古、广西、江西和安徽等,均价分别为420美元/吨、459美元/吨、512美元/吨、517美元/吨和583美元/吨。总体上,我国钢材出口平均价格已经下降得很低,需要引起我国钢铁业内人士的深刻反思,有必要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包括转变观念、改革创新、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等)来挽救目前长期下行的局面。
此外,从出口贸易方式来看,上半年我国钢材一般贸易出口量为4997.9万吨,约占同期全国钢材总出口量的95.2%,而其出口金额的占比仅为91.5%,也就是说一般贸易钢材的出口平均价格实际上比上述数据更低,大约只有599美元/吨。折算下来,2015年上半年我国已经向国际市场白送了1000多万吨钢材。可见,当前钢铁行业形势非常严峻。绝不可以继续放量生产和大量低价出口,因为这将是不可持续的。(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