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钢铁化工等行业集中减员
2015/11/18 8:58:03 来源:辽沈晚报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对于近日多企业减员的说法,人社部回应,一些行业确实出现减员现象。记者从辽宁省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领取失业金人数为9.6万,今年全省失业率控制目标为3.5%-5.2%,减员主要集中在钢铁、化工和生产制造业。沈阳市三季度就业转失业占比增11.7%,超45岁求职者人数增加。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裁减人员应提前三十天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解除合同时,需支付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一、第二产业需求减少第三产业需求增长
据人社部统计,全国3.3万家企业,因经济性裁员造成的失业仅占监测数据的2.6%。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结构调整、搬迁等正常因素占动态监测数据的主要部分。而2.6%的经济性裁员部分,主要出现在东北等地的能源资源集中领域企业、采矿和设备制造业。
记者从我省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减员确实集中在钢铁、化工、煤炭和生产制造类企业,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经济转型都有一定的关系。从沈阳市来看,第三季度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显示,第一、第二产业需求人数同比减少2.44%和0.71,降幅达39.55%和3.10%。形成对比的是,第三产业需求人数同比增长3.15%,可见,第三产业是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主要领域。
就业转失业增11.7%超45岁求职者增加
从规模上了来说,并未形成百人、千人以上的大规模裁员。据统计,截至目前,我省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为9.6万人左右,在可控的10万人以内,与全年其他月份对比,也并未出现大规模上涨的趋势。
今年,我省各市已结合自身经济和发展情况制定了失业率控制目标,3.5%至5.2%。实际人才市场的供需情况如何?沈阳市第三季度,就业转失业人员占比已达到10.05%,比去年同比上升1.01%,增幅为11.17%,主要是经济持续疲软,一部分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不得已只能减员增效造成的。
从年龄来看,45岁以上求职者求职人数占比同比增加2.82%,增幅为25.81%。说明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这个年龄段求职者在就业转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人员和在业人员中所占比重大于其他年龄段求职者。
裁员需提前30天通知最高赔12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在经济补偿上,可根据相关要求,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老张在某企业工作15年,月薪4000元,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老张将获得48000元的经济补偿金(4000×12=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