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意义
2009年,《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进入法制化推动轨道。2013年国务院下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标志我国循环经济进入全面推动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压力。资源再生产业还会带来较好的物质利润,分担就业压力。目前,我国正在不断推进循环经济政策法律体系的建设,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循环经济正在稳步发展。
2、钢渣利用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钢渣是钢铁企业利用最差的大宗固体废物之一,2014年我国钢渣产生量约1亿吨,目前全国钢渣累积堆存约10亿吨。但是,钢渣是理想的二次资源,可广泛用于建材、水泥、道路等多个领域。如能有效地循环利用钢渣,可带来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为钢铁业绿色发展、国家循环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为了满足循环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钢渣的综合利用。我国冶金渣(含钢渣)的综合利用是钢铁行业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建设的重点。而钢渣利用是其中的难点之一,目前我国钢渣利用率很低,大量钢渣仍处于堆存或填埋状态。这些固体废物的堆存使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加大,其中多种金属元素,严重污染水源。
推进钢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一直是国家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十二五”以来,国家先后发布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金属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等文件(见表1),大力推进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推广作用,并积极发挥试点示范典型带动作用,促进钢渣等冶金渣的综合利用。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把包括钢渣在内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努力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3、钢渣应用领域及发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钢渣利用所涉及的主要领域包括:返回冶金再用、应用于土木工程材料、钢渣脱硫等。另外,根据各钢厂所排放钢渣的特点和各地市场需求,还可应用于水处理、农业肥料、甘蔗糖厂混合汁的脱色等。
据联合国对美、日、俄、德、法等20多个国家的钢渣利用情况调查,统计显示50%的钢渣用于道路工程。日本的钢渣有效利用率已达95%(见表2),主要用来作为水泥原料、铺路以及替代天然石的人造碎石等。目前,日本八幡厂、室兰厂、和歌山厂、大分厂、新日铁住金及鹿岛钢铁厂等企业的钢渣主要用于钢渣骨料配置混凝土、路基材料、土壤改性、厂内循环使用等领域,其中路基材料使用量达到了钢渣总量的30%。
我国也对钢渣利用进行了广泛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正在研究应用领域如钢渣尾泥制备改性黏结剂、新型渣罐保护剂、钢渣填料-潜流湿地、焦煤中配入钢渣、酸改性钢渣处理、改性钢渣除藻、转炉钢渣制备陶瓷、钢渣脱硫及其终产物被加工成土壤改良剂用于盐碱地改造等多领域。
从全球范围看,目前钢渣主要应用于水泥、路基等低附加值领域。而我国受房地产行业发展以及基建投资的影响,钢渣在这些领域的应用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多次利用以加长钢渣应用产业链,以及开拓高附加值应用市场和扩大应用率,将是钢渣利用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在这方面,我国钢渣脱硫及其终产物利用技术是一个典型代表。
4、“钢渣法脱硫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典型案例
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实施的包头钢铁和湘潭钢铁“钢渣法脱硫及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采用钢渣经破碎选铁后产生的尾渣来替代石灰石和石灰作为二氧化硫吸收剂,脱硫后的副产物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用于盐碱地改造或者作为水泥添加剂,因地制宜,可形成完整的钢渣循环利用产业链。
包头钢铁“钢渣法脱硫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工程投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7000余吨二氧化硫,消化钢渣粉2万余吨,可产生2.6万吨左右脱硫副产物、节省石灰石1.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万吨,可改造400亩到800亩盐碱沙荒地或用作水泥原料。未来,包头钢铁如果全面运用该技术,每年可消化120万吨左右的钢渣粉,彻底搬掉钢渣大山。创造巨大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利用脱硫副产物可成功改造盐碱沙荒地,带动本地区农牧业种植、养殖及深加工产业链发展。
湘潭钢铁“钢渣法脱硫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工程,是我国第一条回转窑采用钢渣作为吸收剂用来脱硫的产线。项目投运后,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约6500吨,消化2万吨左右钢渣,产生的近4万吨脱硫副产物将用作水泥生产原料。采用钢渣脱硫技术,可有效解决湘潭钢铁钢渣综合利用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问题。
5、我国钢渣利用仍然任重道远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着一些瓶颈。比如,推进循环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明确。目前,我国的生态省、市和循环经济省、市的试点建设是以政府作为推进主体,引导企业走上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事实上,推动循环经济增长的微观主体是企业,企业自觉推进才能使循环经济顺利发展。因此,明晰企业为推进循环经济的主体地位十分重要。另外,固废应用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近年来我国涌现出不少优秀企业和先进技术,但总体上看,我国的固废应用技术水平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主要表现在工艺和技术装备的适应性和成熟度方面。
我国钢渣的利用同样存在上述问题,与国外相比我国钢渣应用主体市场比较单一,应该发展多样化的钢渣应用领域。要解决我国钢渣利用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晰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及公众的各自角色。政府主要起监督、管理、规范和引导的作用;企业是发展主体,应在钢渣的循环利用方面发挥作用。中介机构应注重发挥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降低成本。非盈利性社会中介机构可以发挥政府公共组织和企业没有的作用。公众应参与推动,推动方式包括:对政府、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等。第二,要大力发展钢渣应用技术,深入基础研究,开拓应用领域,提高应用比例和应用价值。第三,完善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钢渣利用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