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5/12/12 8:48:27 来源:网络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0日,媒体出现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的有关报道。鉴于该等报道涉及的相关事项需要核实,公司即向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书面函证,提请告知郭广昌先生是否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与本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1日停牌一天。
2015年12月11日,南京钢联回复本公司,其已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告知"有关近日媒体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最终控制股东郭广昌先生(「郭先生」) 之报导,经本公司了解,郭先生现正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郭先生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之决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这并未对本集团的财务或经营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目前运营一切正常"。
郭广昌先生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并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4日复牌。
上述事项如有后续进展,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