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监局5项举措推进依法治安和依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
2016/2/18 8:55:44 来源:互联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近日,宁夏煤监局认真研究制定2016年工作要点,就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出部署,其中就如何加强煤矿安全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安和依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提出了五项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研究制定工作,“晒家底”、“划红线”,积极推进依法治安、依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
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推动煤矿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加大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座谈交流、联合执法等形式,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总局新的规定和要求。强化联合执法,针对煤矿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移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实施办法。要积极研究方法和对策,解决较大额度行政罚款收缴执行困难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煤矿企业和矿长“黑名单”制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5〕14号)要求,对存在“五种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研究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开查询,强化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重点监察和约束惩戒。
五是严肃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完善事故通报、警示、约谈和督办四项制度,加快事故调查处理,提高事故调查报告质量和按期结案率。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将典型事故案例宣讲到所有矿长、班组长、一线职工和基层监管人员,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做好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核查处理工作,一经查实将给予上限经济处罚。认真核查群众举报,从事故查处向事故预防转变,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以事故追责和警示教育促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