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战略,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全省港口一体化的决策部署,成立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简称省海港委)及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简称省海港集团),构建省级海洋资源开发建设投融资主平台,加快推进全省港口整合开发建设。从投融资的角度来看,港口的开发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工程,具有投资资金需求量大、时间跨度长、资金回收慢等特点。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港口的开发建设,但现今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已相当庞大,而且呈现不断膨胀的态势,并且因为财税体制改革、预算体制改革等改革使地方预算吃紧,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财力难以支撑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庞大资金。浙江省港口资源整合开发亟需解决资金问题,增强港口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投融资创新,为全省港口建设提供保障,促进港航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内外港口投融资模式
1.政府投融资模式
采取该模式的国家以新加坡、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为代表。采取该模式的国家通常把港口作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他们意识到港口不仅是重要的物流枢纽,还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可以对经济、产业、城市的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拉动作用。一般来说,这些国家对港口建设给予大力的财政支持,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有力地发挥港口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港口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可能不高。
2.私营企业投融资模式
在港口投融资建设上,英国、美国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主要采取了私营企业投融资的模式。政府始终坚持在港口投资计划方面不监控、不参与,不管是航道设施还是港口设备国家都不参与投资,港口所有的项目都通过企业自筹资金来解决,港口营运完全采取了自负盈亏的管理方式。这种港口投融资模式的优点在于其经济效益较高,大多数港口均可实现盈利,缺点在于建设中没有对港口的投融资特性进行充分考虑,很多经济效益较差的港口建设动力不足,仅仅依靠私营企业和民间游资对港口的持续发展也存在一定制约。
3.政企共建投融资模式
政企共建模式是目前港口领域最为多见的一种投融资模式,这个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兼顾了港口的公共性和盈利性。采用这一方式进行港口投融资的国家和地区都把港口作为基础设施之一,政府每年都会从公共投资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港口内、外航道以及公用锚地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其他经营性的设施往往采取公司参与的方式进行,对于投资的经济效益也比较关注。目前我国部分省市的港口建设领域主要采取的就是这一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也较好地适应了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和发展特点,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
浙江省港口投融资需求分析
根据浙江省海港委编制的《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联动推进海港、海湾、海岛开发与保护,着力打造浙江港口经济圈,积极推进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以浙东南沿海港口和浙北环杭州湾港口为两翼、联动发展义乌国际陆港及其他内河港口的“一体两翼多联”的全省港口发展格局,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球一流现代化枢纽港,初步形成全球一流航运服务基地,初步建立全球一流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加工基地,初步确立全球一流港口运营集团。
为实现这一目标,“十三五”时期,全省沿海港口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51个(其中20万吨级以上泊位8个),总量达270个。到2020年,全省将完成货物吞吐量达12.5亿t,集装箱吞吐量达2900万TEU、力争达到3000万TEU。“十三五”时期将重点建设梅山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衢山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配套码头、温州港乐清湾港区C区一期工程等项目,要求省海港集团累计投资额高达500亿元。
浙江省港口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省级政府的投资和调控机制亟需加强
省海港集团作为省级海洋港口投融资平台将积极参与浙江省海洋港口的开发建设,但现阶段主要以收购各地市属国有涉港资产,整合全省港口资源为主,还未真正发挥其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当前浙江省的港口投融资仍以市属国有港口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需承担大规模、高强度的港口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和融资压力较大,特别是舟山群岛新区行政区划内的深水港资源较丰富、实施项目布局密集、对浙江省“两区”战略的实施和经济转型发展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和港务集团的底子相对薄弱,现有投融资平台和途径相对不足,资金缺口巨大。同时,地方政府往往着眼于地方的利益,容易造成地方政府利益驱使的无序开发。长期以来,省级政府对港口开发的投资处于缺位状态,仅依靠地方港口集团和地方政府资本支持,一些重大港口设施项目进展缓慢,同时也削弱了省政府有效的调控机制,导致省政府对港口发展的控制性和引导效果不理想。
2.港口开发投融资呈现结构性不平衡
省海港集团成立前,浙江省内港口开发投融资结构性不平衡特征明显。一是地方经济较好且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较大的沿海地区港口建设投融资情况较好,反之则较差。二是基础配套条件较好、市场范围明确、盈利前景可期的港口建设项目各方资本争相进入,银行贷款意愿强,而公用航道等公益性较强的项目以及部分港区起步工程、海岛港开发项目,由于前期投入较大、项目风险较大且盈利性不确定,各方资本进入意愿不强,项目的投融资难度较大。随着配套条件较好的港口资源相继开发殆尽,今后实施开发建设的港口项目具有基础配套条件较差、起步工程投入资金量大、回收期长等特点,市场资本在不能肯定投资是否得到回报的情况下,投资积极性不高,增加了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
3.投融资主体相对分散,容易导致港口结构不合
理浙江省港口投融资主体以国有港口企事业单位为主,同时也有大量的民营资本、外资等进入,投资主体相对分散,多方资金的进入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省内港口的发展,但各方资金的服务对象不同,根据自身需要建设港口容易导致港口结构不合理问题,造成公用码头能力不足而企业自备码头能力富余以及“深水浅用”或岸线资源效率较低等局面。同时,由于港口主体建设和经营水平的参次不齐,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不利于浙江省港口整体水平的提升。
4.对战略性深水港口资源的控制能力不足
随着国家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各界社会资本不断渗透进入我国港口建设领域,当前浙江省部分深水岸线由外资、民营资金开发已成事实。港口属于基础设施,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深水港口对经济产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港口建设领域开发并不反对外资、民营资本等社会资本的进入,但需强调政府对重要战略性港口资源的主导性和控制力,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港口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完全市场化的投资不利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投融资对策与建议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浙江省“两区”建设,强化省级政府的投资和调控机制,实现对港口规划建设的统筹布局,在省海港集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港口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结构,加快浙江省港口整合开发建设步伐,实现我省港口一体化发展。通过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港口的投融资经验,并结合浙江实际发展情况,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完善省级港口开发投融资平台
组建成立的省海港集团现已完成宁波舟山港的资产注入,2016年将逐步完成收购整合嘉兴、温州、台州三地市属涉港国有资产,完善作为未来全省港口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今后省海港集团将配合省委省政府、省海港委统筹部署,从全省一盘棋的角度,统筹宁波舟山港、嘉兴港、温州港和台州港的开发建设、经营和投融资,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有序地建设一批重大港口项目,稳步扩大投资规模,强化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
2.拓宽投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手段
着眼于现代金融市场工具,通过创新突破传统的单一融资模式,建立以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
银行及债券融资。在港口开发的过程中结合项目融资需求,可匹配相应期限银行贷款,解决长期资金需求。发挥省海港集团资信优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和公司债,解决中短期资金需求。
股票融资。充分把握证券市场改革的重大机遇,依托港口产业优势及省海港集团的资本实力,深度发掘产业链环节新的价值增长点,在港航相关领域培育上市资源,进一步对接资本市场,重点支持下属公司在新三板上市,通过证券市场为港口整合开发建设筹措资金。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IPO定向增发和可转债(最终转股)等进行股权融资。
PPP融资。结合省海港集团港口开发及海洋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通过PPP模式发展产业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参与有关港口资源整合、开发相关涉海公共事业项目。
海外融资。以省海港集团为投融资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筹集境外资金,联合境外资本设立境外控股公司,作为省海港集团海外投资、资本运作、国际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的综合运营调度中心和海外业务拓展平台、海外资本经营平台、海外资源整合平台。
新型融资方式。跟进上海、广东等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新政策、新举措,探索建立自由贸易账户(FT),推进本外币一体化各项业务创新方法,开展产业链金融、票据融资等创新型工具,降低省海港集团的整体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