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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一中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一中宿舍楼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高发改复字【2016】20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教育局。项目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高碑店市一中宿舍楼项目
建设地点:迎宾路北侧、幸福大街东侧
建设规模:一栋、四层局部五层、砌体结构,建筑面积6157.9㎡。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概算投资:约计1300万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5月8日-2017年12月29日,工期236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包含的所有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2016年度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埠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持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5.1 有意承担此工程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2016年度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拟承担此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2016年度至今的社会养老保险、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4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碑店文化街42号 地址: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118号三层
邮编:074000 邮编:071051
联系人:卢夕 联系人:刘欢
电话:6396000 电话:18911599055 0312-3106002
传真: 传真:0312-31060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zzdl310600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