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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 以广行审批审字[2017]05号 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宗县第一中学校院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69.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2.94平方米。建设4层砖混结构学生宿舍楼1栋,内部设置有学生宿舍、盥洗室及厕所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满足488名学生的住宿要求。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2385082 元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资质除外),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企业进冀备案证》、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市政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手册》(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无需提供,提供相关证书即可)、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5月25日09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1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杜向更(甲方代表),胡佳、刘立志、高笑、陈进元。其中胡佳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第一中学
地 址:广宗县城
联 系 人:杜向更
电 话:0319-721727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
联 系 人:胡佳
电 话:0319-523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