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兴隆大街北延道路工程已由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高开管字【201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兴隆大街(长丰路-团结路),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建设规模:高碑店市兴隆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波纹管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302天(日历日)内竣工。
2.4招标范围:高碑店市兴隆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波纹管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只需提供身份证)、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不需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并逐页加盖公章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 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7日9时
00分,地点为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地 址:高碑店市团结西路432号 地 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邮 编:074099 邮 编:071051
联 系 人:张少伟 联 系 人:魏文学
电 话:0312-6391092 电 话:0312-3018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