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道新建工程 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字【2017】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设道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内容
建设地点:该项目西起燕山南路,东至纵五路东侧193米处。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890米,红线宽度35米,机动车道宽15米。
合同估算价:864.0427万元
工 期:7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
道路、雨水、污水、给水、人行道绿化、箱变、路灯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 8 月 1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7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2 日17时00分,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 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地 址: 唐山开发区宏扬花园D10-8号底商
邮 编: 063700 邮 编: 063000
联 系 人: 费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15-7386118 电 话: 0315-7107875 13930572919
传 真: 传 真: 0315-71078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9305729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