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432170020-001 |
所属地区 |
广平县 |
工程名称 |
南阳堡微电影城创客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
建设单位 |
广平县南阳堡镇人民政府 |
工程地点 |
广平县南阳堡镇大牙线西侧、057乡道东侧、南侧临近镇政府 |
建筑面积 |
38828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设计及施工 |
招标代理单位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575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內要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事项;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直接下载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方式 |
0310-418988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8-07 20: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8-12 19:59: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8-07 2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8-12 19:59:59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堡微电影城创客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广平县发展改革局以广发改[2016]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南阳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堡微电影城创客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广平县南阳堡镇大牙线西侧、057乡道东侧、南侧临近镇政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工作等,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2.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7工程投资:约3500万元
2.8计划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范围內要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事项;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业绩不低于2000万,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
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3.4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3.6.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3.6.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南阳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思强
联系电话:13733301717
地 址: 广平县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303082202
地 址:中华大街北天琴大厦B座10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