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426170059-001 |
所属地区 |
涉县 |
工程名称 |
涉县固新镇连泉村采摘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建设单位 |
涉县固新镇人民政府 |
工程地点 |
涉县固新镇连泉村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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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新建商铺、木屋、冬用日光温室大棚4个、卵石路面等工程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30.34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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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 |
联系人 |
冯永刚 |
联系方式 |
13730049309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8-09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8-15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8-09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8-15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8-09至2017-8-15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 |
内容 |
涉县固新镇连泉村采摘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固新镇连泉村采摘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邯郸市财政局以邯财农改【2016】4号文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125号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涉县固新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涉县固新镇连泉村采摘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2.2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实施地点:涉县固新镇连泉村
2.4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0.34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5日,每天9:0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统一发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份,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1日15: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固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永刚
电 话:137300493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313号(宁都建安公司二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033852048
电子邮件:hbjnd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