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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公安局北杨村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公安局北杨村派出所工程施工已由博野县发展改革局以发改审批【2017】第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博野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博野县北杨村,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建设规模:博野县公安局北杨村派出所工程施工,建设规模292.31平方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3合同估算价:581037.29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90天(日历日)内竣工。
2.5招标范围:博野县公安局北杨村派出所工程施工施工,建设规模292.31平方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下同),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只需提供身份证)、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16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署报名不需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逐页加盖公章在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 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到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野县博明东路2号 地 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邮 编:071300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杨会彬 联 系 人:魏文学、王慕语
电 话:0312-8309110 电 话:0312-3018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