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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河北省总队三支队车库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秦发改投资[2016]2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第三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武警河北省总队三支队车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1、武警河北省总队三支队车库工程,总建筑面积1701.75平方米,建筑高度7.15米,主跨跨度30米,地上一层,门式刚架结构。
2、建设地点:宁海路以西、海宁小学以北;
3、计划工期:162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1.3 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资格要求
1.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网上注册
有意向的投标人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qhdggzy.gov.cn),按“帮助”要求进行网上注册。
1.7 招标文件的下载
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12日8:30至2017年9月18日17:30。
投标人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自助服务平台,点击在线帮助,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投标辅助系统并安装。进入在线帮助,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要求读取电子招标文件(zb格式),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0元,在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质询、补遗、其他变更’栏目下载、查看相关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港路79号)三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总队第三支队
地 址:宁海路以西、海宁小学以北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邵广福
电 话:13903356200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正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海港区新世纪小区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赵剑
电 话:0335-3609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