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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邢台县南石门镇中心学校;邢台县南石门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县南石门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邢台县发展改革局以邢县发改行[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县南石门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源来自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兴西大街以南,周公村北侧,南石门完小院内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991.88㎡,条形基础,地上四层,经现场勘查:场地未动工。
2.3 计划工期:171日历天,预计2017年12月 1日开工,2018年5月20日竣工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及水、电、暖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进行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再持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养老保险本原件。(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工程且在招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如投标项目经理与报名项目经理不一致,禁止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到邢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邢台市人民大街西头)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所在地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郝廷军(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张滨山(项目负责人)、张明、赵春涛、贾梦凡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县南石门镇中心学校
地 址:邢台县南石门镇
联 系 人:郝廷军
电 话:15833656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邯山区旺角商业广场C座2708
联 系 人:孟兆强
电 话:1530339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