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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镇加录小学教学楼新建项目已由高发改复字[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新城镇加录小学教学楼新建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新城镇加录小学校内
建设规模:一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2860.7㎡。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价:540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18年7月3日
计划日历工期:2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 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行贿记录办案查询函、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外埠企业提供进冀投标手续有效证明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4.4注:报名时携带资料不齐全或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碑店市教育局
地 址:高碑店市文化街42号
联 系 人:卢夕
电 话:0312-6396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中路3108号康泰国际写字楼2-608
联 系 人:王建亮
电 话:0312-3337275
传 真:0312-3337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