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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社区管理中心项目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7]第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社区管理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辖区内;
2.3建设规模:主要内容:新建一座地上二层框架结构社区群众活动中心,建筑面积951.41平方米;一座地上二层框架结构为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39.01平方米。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通信等;
2.4合同估算价:269.79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时间:2017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9 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五农场场部
联 系 人:王亚波
电 话:0315-88182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河北师大科技A座715
联 系 人:杨芳芳
电 话:13931552559
2017年10月12日
特别提醒: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建法[2015]27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