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闾信用社营业楼建设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备字(20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闾信用社营业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东闾乡南营头村。
2.3建设规模及标准:新建营业楼。
2.4招标范围:东闾信用社营业楼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工程投资:2462422.92元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代理室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二维码新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视作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本);进冀投标企业需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网上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法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材料原件,并递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我公司备案)
备注:
(1)投标企业未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需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到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招标办公室。
(3)以上证件开标及报名是时均需携带原件。
(4)4、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代理室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月 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
联 系 人:葛宏伟
联系电话:18931295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B座
联 系 人:张广路
电 话:18732229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