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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

2017/10/27 13:09:13   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工程编码 131024170020-001  所属地区 香河县 
工程名称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工程地点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建筑面积 7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44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助下载 
联系人 李亚楠  联系方式 0316-8082593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0-27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10-31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7-10-27 09:0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7-10-31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已由香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7]29号批准兴建。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香发改招标核字[2017]14号。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为:香河县;
(3)计划工期为:100天;
(4)主要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6)合同估算价:约2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 年10月27日上午9:00 至2017 年10月31日17:00 (北京时间)。
4.2参加投标者,请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0316-8083308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年11月17日  9时00分,
地点为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投标企业务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料,否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香河县人民检察院                          (盖章)                                       
联系电话:0316-8322554                                       
  联系人:宋雷 

招标代理机构: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电话:0316-8082593       
联系人: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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