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郊区快速路西南环线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廊发改投资【2017】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郊区快速路西南环线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工程,道路全长8589.687米,红线宽为50米,中间设10米宽景观形中央绿化带,两侧各15米宽车行道,各1.5米宽路肩以及3.5米宽边沟。主要对景观型中央绿化带和行道树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30万平方米,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北起廊坊市西外环与廊涿路交口处,南至廊坊市南外环与廊霸路交口处;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计划建设周期为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周期255日历天;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竣工验收后养护期为2年。
2.3投标报价上限:25050.36万元(其中设计费限额2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园林景观或园林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 3.1 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143号
联 系 人:景文东
电 话:0316-26073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 系 人:焦瑞芬
电 话:133731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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