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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河南店镇茨村佰泉渔村旅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017/12/11 17:14:01   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426170123-001  所属地区 涉县 
工程名称 涉县河南店镇茨村佰泉渔村旅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涉县阡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涉县河南店镇茨村 
建筑面积 112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该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27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代理窗口 
联系人 李旭日  联系方式 0310-3150500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2-11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12-15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7-12-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12-15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工程代理窗口 
内容 涉县河南店镇茨村佰泉渔村旅游建设工程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涉县河南店镇茨村佰泉渔村旅游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涉县发展改革局  以 涉发改备字【2017】第11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涉县阡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涉县阡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涉县河南店镇茨村佰泉渔村旅游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HBDFZB201712274
   2.3 建设地点:涉县河南店镇茨村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环水系木质栈道、第一泉观景台、人工岛改造、湖心亭公园、便民服务中心、渔民村民房改造、修渠固堤、河道清理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牌坊、绿化亮化工程、停车场、道路喷漆等辅助工程。占地面积223.9亩,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135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设计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资格,(须为 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3.2.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1套)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5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6投标单位相关负责人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7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补充说明:
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及时注册造成的相关后果,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阡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河南店镇
联 系 人: 郑海斌
电    话: 0310-3861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联 系 人:李旭日               
电    话:0310-3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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