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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广宗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广宗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 以广行审批核字[2017]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宗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宗县县城区南部,富强路北侧。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管理用房1建筑面积为73.74㎡,地上1层,砖混结构,条形基础;设备管理用房2建筑面积为122.87㎡,地上1层,砖混结构,条形基础;公厕建筑面积120.75㎡,地上1层,砖混结构,条形基础;空竹广场、广场铺装、乒乓球场、水体、拳场、篮球场、停车场、羽毛球场、足球场、门球场、园路、绿地相关内容。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509.143783万元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手续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工程建设信息网)核实(对于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再接受其报名)、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1月03日0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9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夏中瑞(甲方代表)、曹素芳、赵素林、李静,其中曹素芳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地 址:广宗县
联 系 人:夏中瑞
电 话:0319-72187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
联 系 人:曹素芳
电 话:0319-7319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