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前仙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审批投资(2017)32号批复,元氏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核准号:SPJ-172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前仙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元氏县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项目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投标人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废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必要条件
4.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证书;
4.3 银行开户许可证;
4.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外省企业提供);
4.6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仅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携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地点为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5.4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氏县前仙中心小学
地址:元氏县前仙乡前仙村西南区44号
联 系 人:燕菊肖
电 话:1536916865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18633860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