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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东塔台及一二次雷达站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国函[2012]217号批准建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文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2614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5】1289号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大古营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2203.2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5272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2日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2月 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2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航安路11号
联系人: 赵文佼
电话:188107174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编: 100621
联系人:夏学超
电话:18600215500
电子邮箱:zxsbxx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