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84180009-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新乐市 |
工程名称 |
新乐市公园建设工程(京新公园)施工招标 |
建设单位 |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地点 |
新乐市旧107国道罡头弯道处 |
建筑面积 |
433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68.2352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 |
联系人 |
胡亚军 |
联系方式 |
15931050773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2-13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2-24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2-13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2-24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8-2-13至2018-2-24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新乐市公园建设工程(京新公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公告如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乐市旧107国道罡头弯道处
2.2建设规模及概况:新乐市公园建设工程(京新公园)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 期:24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园林绿化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企业任职期间(近三年)承担过两项中标价为50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信用,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无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对有失信、违法、不良记录行为及被执行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出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
3.4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各投标人仅许对“新乐市公园建设工程-郊野(绿洲)公园、京新公园”二个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如发现某投标企业对“新乐市公园建设工程-郊野(绿洲)公园、京新公园”项目中两个项目投标,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乐市礼堂街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11-88582704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 系 人:胡亚军
联系电话:15931050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