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1127180007-001 |
所属地区 |
景县 |
工程名称 |
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专业用房和办案用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景县人民检察院 |
工程地点 |
景县开发区西城墙路西,五屯大街北侧。 |
建筑面积 |
3578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135.3138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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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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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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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方式 |
0318-217755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2-2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2-26 17:3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2-2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2-26 17: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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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
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专业用房和办案用房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景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景县开发区西城墙路西,五屯大街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78平方米,其中主体楼建筑3344平方米,附属设施23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5工期:180日历天。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电话:0318-2205933,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5.2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5.3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2月22日上午9时00分时至2018年2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需现场报名。招标代理对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若因不可控因素转线下开标评标时,则以纸质为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318-43185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318-2177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