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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区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沧州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己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招标核准2015-45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园林绿化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对该工程的沧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沧州市人民公园动物区改造工程施工位于沧州市运河区人民公园区域内。主要包括区域内部分道路、主入口广场、花卉展示区、熊馆、狮山、休闲场地及水池边场地等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公园区域内。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内。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3.2拟派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本单位具有2017年度至今最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本单位具有2017年度至今最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必须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
3.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6日9:30分至2018年3月11日9:3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沧州市园林绿化局(盖章)
招标单位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
联系人:田瑞林 电话:0317-3208518
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张雄伟
电话:0311-83662215 15369169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