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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已由 滦县发展改革局 以滦发改字[2018]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7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滦县新城团结里小区;
3)建设规模:规划改造面积20008.91平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拆除原外墙饰面,重新做找平、保温、抗裂砂浆及涂层,将原来屋顶保温、防水拆掉至结构层,重新做找坡、保温、防水,更换雨水口、雨水斗、雨水管;
4)合同估算价:388.99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3月8日09时00分至2018年3月14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17时00分,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 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第一开标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本项目评标应用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软件,以评标当日从省招办计算机辅助软件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8. 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5%。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素兰 15230958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理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金阳大厦6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洪林 13731539538
特别提醒: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建法[2015]27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