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宏光社区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TMC-2018-004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宏光社区节能改造项目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审字【201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招标核【2018】2号,招标人为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乐亭县宏光社区节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乐亭县宏光社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造建筑面积31547.04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实施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为外墙、楼梯间保温,更换外墙窗户,更换楼顶保温及防水,更换落水管、楼宇门、散水及粉刷涂料等工程。
2.4合同估算价:813.045458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预计2018年4月12日进场施工,2018年5月31日完工。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3月8日8:30至2018年3月15日17:30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30日 9 时00分,地点为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乐亭县金融大街53号
联系人:闫硕群 电话:0315-4623131
招标代理机构: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亭县乐亭镇大钊路128号
联系人:刘春光 电话:13333056955
电子邮件:303967251@qq.com
特别提醒: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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