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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欣水湾.华庭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18]40号文批准建设,核准号:2017-154,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河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欣水湾.华庭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址:欣水湾.华庭小区内
1.3工程内容及建筑规模:工程对欣水湾.华庭华庭小区配套的保障性住房进行装修,共计402套,总建筑面积28410.72平米,主要是铺墙地砖、安装室内门、刷墙壁顶棚涂料、安装卫生洁具、灯具等。
1.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05月11日开工,2018年08月18日竣工,共计10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日9:00-17:00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月19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河市第九中学斜对面)。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河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东贤人街
联系人:黄全利 电话:0316-3150217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建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兴安路南和平街路东
联系人:张海燕 联系电话,0316-8118818,1361316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