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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幸福路(港前南街-港滨街)项目

2018/4/8 11:29:31   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工程编码 1302aa180004-001  所属地区 海港开发区 
工程名称 幸福路(港前南街-港滨街)项目
建设单位 唐山海港城市发展公司 
工程地点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唐山市筑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567.46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 
联系人 张千里  联系方式 1861786451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4-08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8-04-12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8-04-08 08:3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8-04-12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路(港前南街-港滨街)项目已由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格局以海发改投资【2017】9号批准建设,以海发招【2017】4号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海港城市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幸福路(港前南街-港滨街)项目;
2.2建设地点: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路灯、交通设施、信号灯等工程。起点为港前南街,终点为港滨街,总长450米,红线宽21米。
2.4合同估算价:567.46262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5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06日
2.7质量标准: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招标人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4月8日8:30至2018年4月12日17:30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2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层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海港城市发展公司
  地    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李妍     
电话:0315-2915569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筑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路南区财经大厦
  联 系 人:张千里     
电话:18617864518/0315-5268068
  电子邮件:tsszjzb@163.com   
特别提醒:
1、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建法〔2015〕27 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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