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沙丘平台博物馆外装及景观工程项目由 广宗县文化局 以广发改审批【2016】51号、广发核【2016】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宗县文化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项目单位自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宗县和平路东侧,富强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外装及景观工程;其中外装工程包含外墙装饰和屋顶装饰等内容,主体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六层。石材幕墙面积约6900㎡,玻璃幕墙面积约1000㎡。景观工程包含电气、围墙、绿化、铺装及景观。
2.3招标范围:经查堪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10992375.64元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企业进冀备案证》、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市政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4月11日0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吝红育、徐守民、吴枫彩。其中吝红育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文化局
联 系 人:韩晗
电 话: 0319-72172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吝红育
电 话:0319-527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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