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巨鹿县实验中学运动场硬化工程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巨行审【2018】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巨鹿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巨鹿县实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巨鹿县实验中学运动场硬化工程,巨鹿县行政审批局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巨鹿县实验中学院内。
2.2 建设规模:硬化操场面积10757.5平方米,布置排水设施325米,新建学生看台473平方米。
2.3 计划总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场(馆)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1.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从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代表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一至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完税证明(以上证件核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纸质版按成本收取费用。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4月24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28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区投标报名窗口
联系人:郝媛媛 电话:0311-68025343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2号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6、招标小组:王燕琴(项目负责人)、李爱坤、李松林、庞倩、郝媛媛
招标人代表:赵志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巨鹿县实验中学
地址:巨鹿县城
联系人:赵志新
电话:0319--37986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联系人:郝媛媛
电话:0311-6802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