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1121180043-001 |
所属地区 |
枣强县 |
工程名称 |
枣强县新华书店综合用房工程. |
建设单位 |
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枣强分公司 |
工程地点 |
枣强县 |
建筑面积 |
61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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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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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 |
联系人 |
王倩 |
联系方式 |
0318-2023693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4-24 09: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4-28 08:01: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4-2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4-28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8-4-24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 枣强县新华书店综合用房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1工程名称:枣强县新华书店综合用房工程
2.2建设地点:枣强县新华街
2.3建设内容:建筑面积:612平米,砖混结构,一层。
2.4项目投资额:约86万元。
2.5工期:15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自筹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 )进行咨询办理。
5.2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枣强县建设北路与平原西街交叉路口西南角——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1房间。电话:0318-8986112,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5.3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5.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9时00分时至2018年4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持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需现场报名。招标代理对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600元/份,售后不退。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若因不可控因素转线下开标评标时,则以纸质为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月15日 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 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枣强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枣强分公司
联系人: 郝福宁 联系电话:13831848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318-2023693
日期: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