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庞口中学综合楼已由高阳县发展改革局以高阳发改投资[2017]283号文批准建设,由高阳县发展改革局以GYZBH-2017-31核准,招标人为高阳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高阳县庞口镇庞口中学综合楼;
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陈庄村村南,庞口中学院内;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等级:合格;
现场情况:三通一平;
建筑规模:新建一栋四层综合楼,占地面积61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8.6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252072.46元;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月25 日至2018年 4 月29 日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再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办理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5 月 3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高阳县高阳县佟麟阁大街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阳县教育局
地 址:高阳县正阳路98号
联 系 人:冯新社
电 话:0312-66997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
联 系 人:肖亚峰
电 话:0311-83055039-9092 |